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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产权评论新科诺贝尔经济学奖拍卖

来源:经济发展理论 时间:2022/5/4

北交所产权评论

第三十期

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给了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两位教授——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R.Milgrom)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B.Wilson),评委会给出的理由是表彰他们在“用于改进拍卖理论和新拍卖形式”方面作出的贡献。

或许因为长期从事非标资产交易,对各种模式的拍卖见得比较多,以至于此次拍卖理论能获得诺贝尔奖的垂青,笔者有些意外,但从评委会近些年对经济学奖既重视理论创新又注重实践成效来看,两位教授获奖也确在情理之中。用诺奖委员会主席彼得·费吉森的话(PeterFredriksson)说:“今年的经济学奖得主从基础理论开始,后来将其研究结果用于实际应用中,这些应用已遍及全球,他们的发现对社会大有裨益。”笔者今天要说的,就是这次拍卖理论获得诺奖,对此刻远在中国的非标资产交易市场的发展壮大有着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拍卖自古就有,形成系统性的理论却是在近现代。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威廉·维克瑞(WilliamVickrey)通过英国式拍卖和荷兰式拍卖等经典拍卖方式,整理出了基本的拍卖形式和定理,从而证明了等价收入定理,这被认为是信息经济学的开端,它解决信息不对等或条件不完全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制度或契约设计来实现激励或管理,其实也是拍卖理论的核心含义,维克瑞教授因此获得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不过颁奖时诺奖评委会并没有提拍卖理论,而是认为维克瑞教授的理论奠定了信息经济学的基础。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两位教授继承了维克瑞的衣钵。

威尔逊提出具有共同价值的物品拍卖的理论,证明了为什么理性的竞标者倾向于将竞标价格置于他们对公共价值的最佳估值以下:他们担心“赢者的诅咒”,即成功中拍后感到自己付出太多而感到后悔。根据以上理论,威尔逊在石油、通信和电力行业的拍卖设计和竞价策略方面做出多项实践创新。

米尔格罗姆则构建了一个存在“关联评价”时处理信息、价格和拍卖者收益的分析框架,他根据对拍卖实践的观察提出投标者的估价可能是关联的,如此以来,竞拍人利益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其信息私人性的程度。一旦拍卖中有信息被揭露出来,竞拍人就能猜测到彼此可能的出价,为赢得拍卖,他们就必须报出更高的价格。因此,对拍卖人而言,能为他带来最高期望收益的拍卖必定是那些能最有效地削弱竞拍人信息私人性的拍卖,米尔格罗姆的这一发现被称为“联系原理”。米尔格罗姆的理论在美国电讯市场无线频谱拍卖中一战成名。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法令,授权联邦电信委员会(FCC)对频谱许可证进行拍卖。无线电频谱许可证市场的特点是每个潜在的买者对许可证的需求不同,一份许可证对某个买者的价值是不确定的,通常与他获得的其他许可证有关。例如,对于一个已经拥有全美3/4地区频谱许可证的竞拍人,其赢得剩余地区频谱许可证的冲动就会大于那些没有任何许可证的竞拍人。除此之外,不同的许可证之间还可能存在着很强的替代关系—对于一些竞拍人而言,或许拥有美国东部的许可证和拥有西部的许可证是没有差别的。在这种状况下,传统的拍卖机制就可能出现无效率:设想在不同的许可证之间存在替代关系时,如果依次对于不同的许可证进行拍卖,那么不论是通过密封投标还是通过公开拍卖,当对第一件物品进行竞价时,竞拍人必然会考虑是购买当前的物品还是购买后面的物品,以及后面出售物品的价格又将是多少等等。错误的估计将导致估价相对较低的买者赢得第一件物品,而此后这个初始的错误将会一直发挥作用,从而大大影响整个拍卖的表现。因此,理想的拍卖应该让买者可以观察到所有物品的投标情况,并能向任意一个或多个物品投标,从而让竞拍人在可替代的物品之间随意选择。这不仅消除了竞拍人对物品价格的猜测,而且也使那些可完全替代的物品最终具有统一的成交价格。

根据这一思路,米尔格罗姆和几位同事设计了一种被称为“同时向上叫价拍卖”的机制。在每轮拍卖中,竞拍人为自己想要购买的一个或多个频谱分别报价,报价是不公开的。每轮报价结束时,只公布每个频谱的最高报价,并基于此确定下轮拍卖中每个频谱的起始价(比如在上轮最高价的基础上按事先确定的增幅,如5%或10%增加)。下一轮拍卖开始后,上轮拍卖的最高报价仍然保留着,直到被更新的最高报价所取代。如果没有新的更高的报价出现,拍卖结束。这种新的拍卖机制非常适合于被拍卖的许可证是相互替代的。在拍卖过程中,随着价格的上升,对某个频谱的出价已被别人超过的买家可能转向对其他一些当前价格较低的许可证进行投标,这时将发生互替许可证之间的有效套利。替代作用越显著,这些许可证的拍卖价格就越接近。这些,都是传统的拍卖机制不能实现的。米尔格罗姆设计的这种新型拍卖机制很好地为FCC完成了既定目标,也为拍卖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提供了典型范例。

▲米尔格罗姆教授基于拍卖理论的著作《价格的发现》

以上简要讲述了两位教授的拍卖理论和实践案例。我们能够看到,他们的拍卖理论服务的——类似于无线电频谱许可证——等主要对象,正是内涵宽广的非标资产交易市场,而这个市场正在中国这片热土生根发芽,显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拍卖理论的创新性实践对于非标资产交易市场高效率运行必然意义重大。

非标市场的资产特点是“非标”,体现在哪里呢?首先是资产种类特别多,有企业股权、房产土地、车辆、机械设备、碳排放权、专利技术、矿业权、水权、电力配置权,包括上述案例中的无线频谱的许可证等等,可谓包罗万象,经济学上称为“长尾市场”。其次是即便是同一类资产,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同样是企业股权,根据股权比例不一样,决定着中标者在企业经营中的话语权存在不同;再比如同样是房产,也受到位置、面积、朝向、房龄等因素的影响,资产状态和资产价值存在很大差异。再次是资产交易性质不一样,有转让、有增资扩股、有对外出租、有合作经营、有授权许可、有作价入股等等。这样多种多样的资产类别和资产情形,要想实现优化配置,充分发现市场价格,就需要交易场所加强竞价模式的创新研究。

事实上,中国产权市场在这一方面是有着很多作为的。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基于互联网的竞价模式在中国产权市场已经有了多种应用。以笔者所在的北京产权交易所为例,就创新了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一次报价、两次报价、密封报价、反向报价、V型报价,以及专门适用于企业增资业务的多轮一次报价、单轮多档报价等模式,并得到成功应用。

以年推出的动态报价为例,这一报价方式将整个报价过程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当标的资产在北交所一挂牌,意向买受人即可报价,且新的报价出现后,前一个报价即成为无效报价,待自由报价期结束,自由报价期的最高报价成为限时报价期的竞拍底价,限时报价期以一定期限比如90秒为时限,竞拍者继续报价直到90秒内不再出现新的报价,最高价即成为最终受让价格。这一竞价模式改变了传统拍卖或者网络拍卖中先挂牌,而后等到某一时点上开始竞价的模式,而是标的资产一挂牌即可出价,相当于增加了市场询价的环节,给了竞买人更多考虑的时间,同时限时报价期继续报价,最后价高者得,不仅最大程度上发现了市场公允价格,也有效避免了“赢者的诅咒”。目前,动态报价已经成为中国产权市场最为常用的竞价模式,广泛用于实物资产、企业股权等资产交易中。

再比如,年7月,在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安庆分公司港贮、液化气设施资产转让项目中,北交所改变传统上该类资产先由转让方付费拆除后进行资产转让,以及资产拆除和转让捆绑报价的交易模式,而是建议转让方创新性地采用“资产转让网络竞价+资产拆除密封报价”的交易模式确定受让方,即将资产拆除和资产转让“分别报价、同步进行”,资产转让实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资产拆除费用实行密封报价,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最大程度上逼出其心理最低价(参见北交所交易案例创新石化设备处置模式实现资产安全拆除和价值最大化双重目标)。最终,这一个性化、巧妙的交易模式设计,使得该项目以%的高溢价成交,成为产权市场在交易模式方面的典型应用。

党的十九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其后《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中央文件进一步对要素资源交易提出具体指导,使得这一领域势必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最为寻常的市场行为。要素资源多种多样,具有非标的显著特点,这在客观上要求中国产权市场应当以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两位教授的拍卖理论为指导,从创新交易模式的维度提升平台服务功能,这既是经济学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产权市场做强做优的一条必由之路。

(郑凯平,为《北交所产权评论》评论员,取中国产权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性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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